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只要有十個義人.

為什麼亞伯拉罕不再多求下去呢?

我在想, 或許他覺得羅得算一個, 在所多瑪那麼久了, 至少可以帶出九個義人吧.
誰知, 只有羅得一個(彼得後書說的), 挾帶出去的老婆回頭死了, 兩個女兒卻只想不擇手段存留後裔.

相對於猶大兒媳他瑪的例子...

雖然兩女生下的後裔: 摩押人, 亞捫人被定為永不得入耶和華的會.

但名字被記載在耶穌家譜的摩押女子路得, 是不是表示神仍是不撇棄他們的呢?


『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
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
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後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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