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送行者] 觀後

羞愧在年輕時遺棄孩子的父(母), 只能自我懲罰般的孤單以終, 冀圖良心的些許安然嗎?

這跟猶大在賣主後, 丟還價銀, 最後選擇自盡, 不是如出一轍嗎?

沒有悔改, 只是用人的方法來逃避!!!

不若像彼得, 雖然三次不認主, 後來還回去重操舊業,
但在耶穌親自尋找後, 選擇了回頭,
最後成就了耶穌的禱告, 成為眾信徒們堅固的磬石.

日本人的邏輯, 果然不是身為華人且又是基督徒的我, 所能理解的.


不過我真的哭了好多次:
在澡堂大嬸死後, 兒子在目睹棺木焚化的那一刻, 追悔不已的痛哭時...
在主角親自整理父親遺體, 最後終於認出是自己父親, 淚水不斷自眼眶溢出滴下時...

悲傷, 不要讓它在最後, 成為你的網羅,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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