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0日 星期五

外公的遺產.

或許是因為預期心理的緣故吧.

原本會謹慎, 講白點就是斤斤計較的事,
不由有些寬鬆, 也太過仰賴了.

我想這不是信心的功課, 而是能否攻克己身才是.
總之, 該盡的責任, 還是不該偏廢的.




(20080605)
"你們不要, 就會被其他人分去了"

這樣...有什麼不好嗎?

好像有哦, 至少自己肯定會有什一奉獻, 也不會亂花到不該花的地方.
但是如果是舅舅, 或是小姨那邊...就真的很難講了.

當然前提是我們抛棄繼承啦, 既然決定不抛棄, 就沒這些考量了.
(事實上, 期限早過了, 也容不得做什麼其他的動作了)

不過, 還是很謝謝表姐的關心, 足感心咧~~




(20080602)

結果, 最新的消息傳來:
說是建物歸舅舅, 銀行存款則由四個姐妹均分.

...半多不少的錢, 到底要怎麼處理, 還真有點要費心.
希望我們三個小孩能討論出個比較合適的作法吧!




(20080527)

老早就決定是要放棄繼承了.

如果... 外公留有遺囑, 說要留些什麼給媽媽.
那麼即使是10元的東西, 我也會不辭辛勞的拿回來.

但現在, 並沒有......
既然不被記念, 那麼就算再多, 也不要了.

就隨著時間的流逝~忘了吧.

沒有留言: